质技监局质发[2000]208号关于公路桥梁支座等产品出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告诉

来源:云开体育    发布时间:2024-02-09 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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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作业的功能,经商交通部现将国家对公路桥梁支座、轿车制动液、港口装卸机械、救生衣等产品施行出产许可证处理的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国家对公路桥梁支座、轿车制动液、港口装卸机械、救生衣等产品持续施行出产许可证准则。

  二、企业请求公路桥架支座、轿车制动液、港口装卸机械、救生衣等产品出产许可证一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三、经商交通部,决议建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公路桥梁支座产品出产许可证检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桥梁支座产品检查部)。检查部设在交通部工程检测中心。建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轿车制动液产品出产许可证检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轿车制动液产品检查部),检查部设在交通部轿车运送职业动力使用监测中心。检查部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交通部的领导下,受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托付,承当出产许可证有关作业,详细责任为:

  2.检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

  3.按出产许可证细则的要求,安排有关技术人员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参加下对请求发(换)证企业的出产条件进行检查。

  4.检查、汇总公司制造条件的检查成果和产品质量检验陈述,将契合发证条件企业的名单,报交通部和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

  5.将出产许可证书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产许可证办公室。

  6.承当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交给的其它有关作业。

  四、港口装卸机械、救生衣等产品在检查部建立之前,由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署理检查部作业。企业请求补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请求后,将请求材料交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由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商交通部处理补证的有关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