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第二批次甲供物资(桥梁支座)采购

来源:云开体育    发布时间:2024-02-01 16: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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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第二批次甲供物资(桥梁支座)采购(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1〕6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2〕103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第二批次甲供物资(桥梁支座)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名称: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第二批次甲供物资(桥梁支座)采购

  5、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座;设塔桥(枢纽)、开城、坝镇、沐集(枢纽)4处互通立交;主线处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第二批次甲供物资全线的桥梁支座采购,具体包括橡胶支座约5828个及球形支座约686个。

  8、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第二批次甲供物资(桥梁支座)采购。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包,具体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已完成不少于1000万元的支座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

  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⑦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另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4、在同一个标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如出现授权不唯一,涉及投标人均视为投标无效。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27日11时00分。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仅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6号开标室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2、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线。

  注:以上数量是根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计算得出。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可根据施工需要确定供应数量,并可能对供货时间、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必须接受。无论供货日期提前或延后及供应量增加或减少,结算单价不调整。支座按个(套)计量并供货,每个(套)支座包括支座及其安装所需钢板(含不锈钢板、上下钢板及梁底钢板)、螺栓、粘结、防尘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