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准则规范、智慧、高效、联合守护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24-02-05 21:52:02   来源:云开体育

  为公路出行者呈现畅舒绿美安的公路交通环境一直是公路管理人不懈的追求,无论是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还是公路行业管理,他们始终恪守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默默守护着全市17条,八百多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完好。

  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程序,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全方面提升建设管理上的水准和工程质量、安全,主要可分为六个阶段:工程前期阶段、工程勘测考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均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拥有相对应资质等级的工可研究单位,委托其开展工可研究工作。设计单位通过实地踏勘和调查,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线位,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要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对可能的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论证,研究确定项目起、终点,提出推荐方案,明确建设规模,确定技术标准,估算项目投资,分析投资效益。形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准备好报批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严格执行报批流程,完成报批手续。

  工程勘察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对路线的走向、控制点和方案进行现场核查,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本落实路线布设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进一步对所审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形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

  目前,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阶段基本都已推行双院制,同时,对于特大桥、大桥、特长及长隧道等关键节点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项审查会等形式进一步研究确定相应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与工艺等内容,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

  随着桥梁技术水平的发展和对桥梁破坏风险因素的深入了解,近年来,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建设朝着更加安全、耐久的方向发展。目前,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主要以混凝土连续梁桥为主,从规划、设计到建设,都充分吸取国内桥梁倾覆垮塌事故的经验教训,特别近年来,基本杜绝了采用独柱单支座的桥梁结构,即使采用独柱墩也采用墩梁固结或双支座的结构,从而提升桥梁的抗倾覆性能。如目前苏州市交通系统最大规模的桥梁工程,312国道改扩建工程高架桥(累计长度20.5公里)和228省道改扩建工程高架桥(累计长度11.5公里),主线桥均采用双墩柱、大支座间距的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结构承载能力安全系数富余度一般在1.05~1.1左右,整体抗倾覆稳定系数大于2.5。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文件规定,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施工招投标程序。招标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要求,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标确定有相关资质、业绩的施工单位。自2017年以来,结合品质工程创建的新要求,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创建省级或者市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的目标特别是大桥、特大桥、隧道等重点、难点,从而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

  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均执行四级质保体系,由有权限的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由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对于质量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重点进行检查,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控。

  另外,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苏交规〔2011〕3号)的要求,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严格执行设计变更行为。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确需变更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必须依法经有权部门审查批准。发生的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要求。

  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完成后,建筑设计企业组织进行交工验收。由有权限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完工项目进行交工质量监督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得《交通验收项目质量检测评定报告》。

  工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一般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至三年,期间由实施工程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建筑设计企业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以及已修复的部位或者部件仍然存在缺陷的,由实施工程单位立即组织负责修复,直至质量检验合格为止,确保工程项目通车试运营期间的质量与安全。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等要求,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在完成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取得《质量监督鉴定报告》后,由建筑设计企业向省级公路管理部门提请竣工验收,省级部门组织对项目再次进行竣工验收前检查,在建筑设计企业针对检查情况整改完善后,省级公路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结果后,工程方可办理管养移交。目前,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实体工程质量、安全处在良好受控状态。

  目前,市公路管理处管养普通国省干线座、中桥264座、小桥248座;隧道1座,2.31公里。

  管养单位严格按照桥涵、隧道养护技术规范、部、省相关文件制度等进行桥隧的管养工作。此外,严格执行养护工程师制度。地市及县市(区)公路部门均配置一名桥梁养护工程师专职负责桥梁养护。

  经常性检查:检测频率不少于每月1次,通过经常性检查发现的病害,及时安排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确保病害处治的及时性。

  定期检查:是对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全方面检查,以确定桥梁的技术状况,按照长大桥梁、特殊结构桥梁1年1次,普通中小桥至少2年1次频率进行,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桥梁评定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实行“一桥一档”,根据每年按时进行检查的结果,安排第二年的桥梁预防性养护、中修及加固计划,确保桥梁分类处置的科学性。

  特殊检查:依据桥梁按时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要进一步进行现场测试、荷载试验及其他辅助试验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根据特殊检查报告结果,进一步确定应急抢修措施,切实保障桥梁的运营安全。

  此外,为实现桥梁的预防性养护、前瞻性管理,做到有效的安全监测与预警,桥梁的“智慧管理”正在有序推进。

  2015年开始,苏州公路管理部门陆续对张家港大桥、盐铁塘桥、平望大桥、二干河大桥、三省大桥、蒋桥大桥等6座干线公路桥梁开展了安全监测工作,桥梁安全监测是通过对桥梁结构状况的监控与评估,为桥梁在特殊气候、交通条件下或桥梁运营状况异常严重时发出预警信号,为桥梁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决策提供相关依据与指导。目前,根据系统运行结果为,桥梁信息传输正常、有关数据未出现异常波动,桥梁整体结构比较稳定。

  桥梁管养遵循发现一座危桥改造一座危桥的原则,危桥当年修复处置率达到100%。目前,根据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按时进行检查评定结果为,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以一类、二类桥梁为主,桥梁技术状况水平总体较好。

  隧道管养工作紧紧围绕安全、土建、强电、弱电四大专业开展,主要工作为①安全管理方面:安全专业工程师对隧道管养过程中涉及养护作业安全,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进行全方面监管。②土建管理方面:土建专业工程师组织并且开展日常检查、常常检验核查、按时进行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③机电管理方面(包含强电和弱电):机电工程师通过巡视车或步行目测,以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对强电设备外观、运作时的状态进行一般巡视,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记录,日常巡检内容最重要的包含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通信和监控设施。

  苏州目前有8处超限检测站和11处超限监测点,采取路警联合执法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驻站联合执法中,交通执法人员和交警人员24小时派驻超限检测站,由交警负责路面查处和引导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入检测站接受检查,交通执法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该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驳载。交警依据称重单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对司机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交付给司机。对于未设置超限检测站的道路和重点区域路段,交通执法人员和交警制定流动检验测试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流动检测,发现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超限超载车辆,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按照驻站联合执法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进行仔细的检测和处罚。当前,我市辖区超限率为1.3%,符合省控线标准。同时积极组织并且开展消灭“百吨王”长三角联合治超、货运“源头监管”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苏州市公路路政支队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处的要求,全面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总方针,扎实推进路政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全面落实日查、夜查、步查及桥梁隐蔽部位巡查频次要求,巡查覆盖率达100%,强化施工路段和涉路施工许可监管,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八无”,开展安防工程建设,做好标志标线维护管理,保障公路出行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