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建立“桥长制” 推动“桥长治”

发布时间:2024-02-03 19:23:09   来源:云开体育

  近年来,伴随着交通运输事业快速的提升,公路、铁路、水路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跨越航道桥梁作为交通咽喉,其管养能力和治理效果,在防范化解桥梁安全风险隐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发生,射阳县结合实际,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县级财政兜底等方式全面落实治理费用,统筹调度、督办约谈、加强考核等手段,全面保障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并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第三方专业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目前,辖区疏港航道射阳港区(黄沙港)、射阳河、新洋港、通合线、通洋河、廖家沟、潭洋河等7条航道上的45座桥梁,其中普通公路桥38座、高速公路桥4座、铁路桥3座,安装了桥梁防撞设施、助航标识、桥区水域标志标识,比专项行动提前3个月完成了治理目标。

  随着专项行动的有序深入开展,射阳县积极探索特色治理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实施“桥长制”,通过建立完整管理体系,实行“一桥一长、一桥一员、一档一策”,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桥梁安全运作“十项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管养桥梁长期稳定安全运作,坚决防止“一建了之、一治了之”等问题发生,有效解决了桥梁安全“谁来管”的问题。

  交通部门主动担责管。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桥长制”协调单位,协调辖区国、省、县道桥梁的管养单位及相关镇区履职。在落实“一桥一档”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一桥一策”原则,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桥梁的养护处置方案,督促桥梁管养单位制定年度桥梁检测计划、加固维修计划并协调安排相应预算,按要求定期报送桥梁管养工作情况。对各级桥梁养护的财政事权进行明晰,负责将全县道路桥梁养护、检测、加固维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做好全县桥梁管养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桥区范围航标维护工作。加强通航水域桥梁桥区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桥区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打击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的各类违章行为。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管。在等级以上通航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和桥区水域隐患治理的基础上,组织交通、公安、农业农村、水利、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全县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明确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及管养单位职责,并对管养单位缺失的,明确由属地政府负责,消灭桥梁“无头”管理问题。县水利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主要是加强县域桥梁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好河道疏浚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避免河岸冲刷造成桥梁基础失稳,并牵头做好水利桥梁管养安全运行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农机及大型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确保大型农业机械通行桥梁时,禁止在桥面上使用转向或刹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县公安局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强打击公路(道路)超载行为,避免桥梁超负荷运营,并积极做好桥梁管养、维修加固等相关作业的交通组织疏导工作。

  细化任务分层分级管。借鉴“河长制、路长制”经验,并与之高度融合,全面实施“桥长制”,即为每座桥梁配置1名桥长+1名桥梁养护技术员,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打通桥梁安全监督管理的“最后一米”。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射阳县全面实施桥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城市道路、农村公路桥梁桥长由其路长兼任;农田机耕桥梁桥长由属地政府人员担任;国省干道、水利闸站及其他桥梁桥长由管养单位人员担任。在行政管理上构建县、镇(区)、村(居)三级桥长制组织体系,在技术管理上构建县(交通部门、权属单位)、镇管养单位两级组织体系。明确了行政桥长是所辖桥梁管养保障的协调人,按桥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听取桥梁养护技术员的桥梁管养工作情况,保障桥梁管养工作正常开展。各镇(区)政府、桥梁管理单位安排具有一定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担任桥梁养护技术员,负责相应桥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所辖桥梁的安全运营状况和技术状况做动态跟踪和管理,对桥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桥长制”的实施,纵深推进辖区桥梁常态化管控,从根本上实现桥梁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解决“管什么”的问题。排查摸底更加细致扎实。在等级以上通航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基础上,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全县城乡桥梁,涵盖国省干道等公路铁路桥梁、农田机耕桥梁、水利桥梁以及历史遗留的“无主”桥梁。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摸底排查国省县道桥梁,各镇(区)政府、桥梁管养单位组织摸清家底,排查辖区管养范围内乡村道桥梁、城市桥梁以及村(居)内的桥梁数量,并建立详细的台账。

  监测治理成效明显提升。县镇两级着力完善公路桥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聚焦各自监管桥梁的病害发展程度、具体问题隐患及危旧桥梁,进行分类治理。健全完善公路桥梁基础数据库,完善、更新桥梁档案,落实分级建设、全面完整、规范管理、动态更新工作要求。贯彻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桥梁运营期预防性养护机制,加强桥梁支座、伸缩缝、缆索防护、阻尼减振等桥梁制品的预防性养护,实施特殊环境作用下桥梁耐久性提升,注重轻微病害的早期处治,强化桥梁保养标准化和常态化,防范四、五类桥梁发生,延长常规使用的寿命。根据检查监测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性养护、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分级分类处置措施,切实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监督管理体系更完善。在每座桥梁适当位置竖立或张贴“桥长责任制”公示牌,实现全社会监督。对国省县道中桥以上的桥梁和部分纳入重点监管的桥梁,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上述桥梁的桥长制和养护技术员职责设置,竖立信息公示牌,综合运用二维码方式,公开行政桥长、养护技术员(含联系方式)、桥梁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各镇(区)政府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对属于辖区公路乡、村中桥以上桥梁和重点的城市桥梁先实施桥长制,对中桥以上桥梁和重点桥梁先竖立桥梁信息公示牌,公开行政桥长、养护技术员、桥梁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对条件成熟的镇(区),全面推广实施辖区所有桥梁、城市桥梁以及村(居)内的桥梁的桥长制。

  射阳在推动“桥长治”上从始至终坚持系统治理,采取线上与线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搭建监管平台,切实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建设线上巡检促效率。桥梁管养信息系统是提升管养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新技术运用,开发出“桥长制”安全监管“云平台”。该平台具有碰撞抓拍功能。通过在桥梁上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对船舶通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同时配合智能识别技术,实现对船舶的自动抓拍,记录船舶通行过程中的碰撞行为,为后续管理提供重要依据。该平台具有预警功能。通过对桥梁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实现对桥梁的安全状态的实时评估,一经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如桥梁变形、裂缝、腐蚀等,能够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该平台具有“桥长”定期巡检功能。通过设置专门的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定期对桥梁进行巡检,包括桥梁的结构、设备、防撞墩等方面的检查,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桥梁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障桥梁的安全运行。通过将巡检、抓拍、预警等信息上传至云端,具有30天云端存储回放功能,动态监控桥梁安全情况,同时也能够对桥梁管理人员的线上评估和指导,对其工作做监督和考核,确保桥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优化线下巡查抓整改。在建立管理扁平、反应快速、沟通有效的“行政桥长+桥梁养护技术员”体系的基础上,细化经费保障措施,探索开展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和“运行管护+保险”新模式。交通、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制作“一桥一档”的资料卡,划分养护类别和养护等级,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桥梁台账动态管理制度、信息报送机制、周期性巡查机制等,开展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指导各镇(区)制定辖区桥梁管养规划,进行桥梁分级分类方法研究、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加强管养队伍建设,提高镇(区)、村(居)桥梁管养的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联动监管护桥梁。将“桥长制”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桥梁管养涉及多个角度,需要多部门协同管理。须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禁止非法疏浚,保护桥位处的河床稳定;强化航道和船舶管理,加强桥梁防撞系统维护,降低船舶碰撞桥梁事故风险;强化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切实减少车撞桥梁、桥上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执法,切实减少超载车辆通过桥梁,加强桥下空间管理。同时,桥梁有必要进行维修加固时,各有关部门需积极努力配合,避免延误造成的潜在风险;发生突发事故时须迅速响应,相互配合,科学应对。

  实施“桥长制”推动“桥长治”,这项探索工作使桥区水域通航环境显著改善,广大船员驾船通过桥区水域安全意识和技能显著提升,桥梁管养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桥梁防撞设施、主动预警装置、标志标识配置更加合理完善,强化了桥梁管养力度。提升交通运输安全本质水平,进一步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